河南洛阳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远程控制系统改造工程三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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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远程控制系统改造工程三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 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远程控制系统改造工程三次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号三、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远程控制系统改造工程三次采购项目,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规划编制。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于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室(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六楼)。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成交金额:一标段:河南建元******,成交金额为******元整;二标段:上海******,成交金额为******元。七、竞谈小组名单:潘玉凤、田奇珍、莫红勋。八、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地址:孟津县城内联系人和电话:莫先生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联系人和电话:薛女士 ****-********十、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请成交供应商到我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