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16年9月23日至9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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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年*月**日至*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至*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漳州开发区汤洋工业园服务中心二楼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审批决定全文*关于南湖路(含护岸)、黔江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漳招管环字[****]**号****-*-**详见附件*关于南海南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漳招管环字[****]**号****-*-**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