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昌吉市乌伊路街景夜景照明亮化工程(庭院灯、景观灯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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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乌伊路街景夜景照明亮化工程(庭院灯、景观灯采购)一、招标条件昌吉市乌伊路街景夜景照明亮化工程(庭院灯、景观灯采购) 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号”)备案。招标人为 昌吉市******,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昌吉市乌伊路街景夜景照明亮化工程(庭院灯、景观灯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万元,评标办法为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昌吉市乌伊路(西外环--屯河路),包含乌伊路两侧***套庭院灯及***套景观灯的采购工程。*、 本公告共划分成*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招标内容计划工期CJS*******************昌吉市乌伊路街景夜景照明亮化工程(庭院灯、景观灯采购)乌伊路两侧***套庭院灯及***套景观灯的采购工程。其他至,总工期天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 *、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不需要项目负责人四、 投标报名*、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地点:新疆能实建设工程******五、招标文件获取*、领取时间:*、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六、其他说明*、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cn/)。*、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新疆能实建设工程******(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层****室)报名。*、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编号为:CJ******** 保证金金额为:*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年*月**日**:**时—****年**月**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开户银行:******昌吉北京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帐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本招标项目石材采购,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费为:***元。*、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核查: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类似业绩(附合同),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昌吉市****** 代理机构:新疆能实建设工程******联系人:马元 联系人:冯潇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