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舒城三乐童车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万辆童车童床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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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万辆童车童床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安徽省舒城县经济开发区龙潭北路以北、经三路以东;
项目概况:本次技改主要包括三部分:①清洁生产循环利用车间技改,主要是将原有外售的金属、塑料、布料等边角料技改为场内处理后循环利用;②表面处理技改,主要是根据产品的要求及金属的材质变化(原为铁,现为铁和铝等)将部分金属(即铝)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改为可行的工艺;同时原有污染较大的铁件磷化表面处理工艺技改为先进的污染小的硅烷表面处理;③污染深度处理技改,主要包括了固废处理的技改、废水处理措施的技改等内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保持地面清洁,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的产生;生活废水集中收集;施工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定期存放;避免夜间施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有铁件硅烷化前处理废水、铝件阳极氧化前后处理废水等;废气主要有铁件硅烷化酸洗过程中的酸性废气、铝件阳极氧化除油、中和出光、阳极氧化等工序使用硫酸产生的硫酸雾,塑料硫化及装胎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塑料造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固体废物主要有各种铝件阳极氧化的废氧化液、着色过程的废着色液、封孔过程的废封孔液,硫化造粒过程产生的废网筛、废熔融渣;噪声源主要有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等。营运期产生的废水经酸碱中和+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砂滤深度处理后,回用至生产过程中,不对外排放;营运期废气中硅烷化处理前处理酸雾采用酸雾废气净化塔处理后高空排放,铝件阳极氧化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采用酸雾废气净化塔处理后高空排放,硫化过程有机废气目前采用无组织排放,评价要求整改为收集后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营运期产生的废氧化液、废着色液、废封孔液、废熔融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其他做到固废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噪声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措施,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对厂区进行绿化。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建设单位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建设单位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可行,清洁生产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对外排放的国家“十二五”规定的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皆能够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对项目主要选址的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在采取网上发布公示信息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同时,还采取了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一步深入调查。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
联系人:林总;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幢**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