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川区社会救助局失能老人护理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FZHX-2016-G07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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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受临川区社会救助局的委托,就其中临川区社会救助局失能老人护理设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FZHX-****-G***)进行公开招标,并于****年*月**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等发布了招标公告,现作如下更正:*.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 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核(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提供****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个月内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现更正为: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审核(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个月内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二、符合性审查表中的授权书(是否具有)现已删除。原招标文件或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临川区社会救助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