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关于“安徽天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太和县住建局政府采购道路抑尘车辆项目THXCG2016094》评标结果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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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太和县住建局政府采购道路抑尘车辆项目THXCG*******》评标结果质疑有关问题的回复******:根据贵公司对《太和县住建局政府采购道路抑尘车辆项目THXCG*******》评标结果提出的质疑问题,现予以回复。质疑事项一:太******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及规定办理投标手续,太和县住建局仍然接收其投标文件。回复如下:贵公司反映的事实不实。在****年*月**日此采购项目开标现场,在特邀监督员的严格监督下,贵公司法定代表委托人吕文球第一位签字确认了《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登记表》,整个开标过程严肃、严谨、合法。质疑事项二: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相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回复如下:贵公司反映的事实不实。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忠诚于党,忠于人民,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在招标采购每项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积极为供应商(投标人)和采购人搭建政府采购工作平台,【本采购项目工作人员双休日加班加点不休息】,真正使政府采购工作做到阳光、透明、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处处为节约财政资金、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本采购项目不收取供应商任何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时时为增加财政收入(询价采购文件电子招标费用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为太和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县级达标)做贡献。质疑事项三: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工作方式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因为他们没有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进行评标。随意性、主观性很强。回复如下:贵公司反映的事实不实。太和县住建局(采购人评标代表)、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采购中心)本项目工作人员、特邀监督人员参与了本项目的招标采购的全程。认为评标专家综合评标(评审)意见是合法的,评标专家也是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执行(评标)的。有序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也是公开、公平、合法有效的。另外,如贵公司对上述回复有异议,请贵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向太和县财政局(地址:太和县政府大院内财政综合楼四楼投诉,联系电话:****---*******)、或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徽商银行四楼投诉,联系电话:****—*******,****--*******)或太和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地址:太和县政府大院内投诉,联系电话****—*******)。太和县住建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