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停车场清障车辆及设备采购的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更正公告各投标人: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停车场清障车辆及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的规定,现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澄清:原公告中发布的其他资质要求: *.*必须是投标车辆的最终制造厂商或厂商在上海地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现更改为如下资质: *.*必须是投标车辆的制造厂商或经销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回执上海******:我公司已于****年**月 日收到对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停车场清障车辆及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HXM-**-********-****)的澄清公告,并以知悉其中内容。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以上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除上述内容修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特此通知。采购人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蒙源路***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弄*楼联系方式:********邮编:****** 联系人:干敏佳 电话:******** 传真:******** 日期: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 **:**:** 至 ****-**-** **:**:**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