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信用等级处理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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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交建〔****〕***号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城刑初字第**号)确认的有关事实及企业投标资料,江西******、******、井冈******、************、福******、云*******家企业于****年*月在联十一线(莆田境)涵江江口至仙游枫亭段工程A*标段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上述*家企业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等级直接定级为D级,定级期限均为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年。各级交通、港口主管部门要加强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建设市场良好秩序。各从业单位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诚信意识,强化诚信管理,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杜绝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