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长垣县公安局微量生物物证DNA自动提取纯化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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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公安局微量生物物证DNA自动提取纯化系统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人:长垣县公安局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公安局微量生物物证DNA自动提取纯化系统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ZB***号四、采购项目内容:微量生物物证DNA自动提取纯化系统*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六、预算金额:**万元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正式产品授权书;*、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日期自公告发出之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 ;下午**:**-**:**(节假日除外)。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房间第二开标室。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或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同时发布。十五、监督单位及电话:长垣县检察院: ****-*******长垣县监察局: ****-*******长垣县财政局: ****-*******十六、招标联系方式采 购 人:长垣县公安局联 系 人:曹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联 系 人:刘先生报名联系电话:****-*******长垣县公安局河南省天**********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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