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安市瑞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吉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吉水县南门洲路网城北支路及城北郊野森林公园-新增部分绿化工程(吉瑞祥政采字2016027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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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关于江西省吉水县******吉水县南门洲路网城北支路及城北郊野森林公园-新增部分绿化工程(吉瑞祥政采字*******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号【信息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吉******关于江西省吉水县******吉水县南门洲路网城北支路及城北郊野森林公园-新增部分绿化工程(吉瑞祥政采字*******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号各投标人:吉******受吉水县******委托就吉水县南门洲路网城北支路及城北郊野森林公园-新增部分绿化工程(吉瑞祥政采字*******号)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对原公告有关内容进行如下变更公告: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水县南门洲路网城北支路及城北郊野森林公园-新增部分绿化工程;二、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三、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评审办法》中第***.******.***评分标准的-商务评分第*.*款“业绩”变更为:*.*业绩**分*、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在****年*月*日以来承担过与本次招标相似工程(相似工程指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价**%的景观绿化工程),每提供一个得*分,最高得*分;*、投标人提供从****年*月*日至今完工的投标人的企业园林绿化业绩材料(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价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最多得*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报告书原件备查(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书为准),未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者或提供业绩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业绩的中标公示必须在政府机构网站可备查,投标人提供查询路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无法查询的业绩不予计分)。特别说明:拟派建造师业绩在投标人业绩评分中不再重复计分。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变更内容以最新的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更正后的澄清文件。特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吉******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号龙湖蓝堡湾*单元****室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邮箱:******,手机:***********/****-*******吉**********年 **月 **日章验证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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