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地印江县2016年峨岭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桥梁加固工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 标 公 示 编号:CQXZTR-****-* 工程项目:印江县****年峨岭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桥梁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 开标地点:印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 技术分:**.**分 商务分:**.* 分 总分:**.** 分 项目负责人:顾尚洋 报价:*******.**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分 商务分:**.*分 总分:**.** 分 项目负责人:王洪才 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分 商务分: *分 总分:**.**分 项目负责人:陈娟娟 报价:*******.**元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拆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拆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稿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