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来凤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土壤酸化治理石灰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土壤酸化治理石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土壤酸化治理石灰二、招标编号:LFCG-****-**a(*)三、货物需求:石灰****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元)。五、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服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七、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九、开标时间和地点兹定于****年**月*日*:**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采购人:来凤县国土整治办公室联系人:蒋锟联系电话:***********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九楼联系人:田六一、向 彬电话/传真:****—*******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