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会商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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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会商系统项目采购公告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其他 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对其需采购的会商系统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非进口产品)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项目内容:采购编号:SZZHJ****-T-***号 采购内容:会商系统标段数量:*个标段采购总预算:¥*****.**元 大写:人民币玖万叁仟叁佰伍拾捌元整采购清单序号品名数量预算金额(元)备注*会商系统软件*套*****.**总价及单项报价均不可超过预算金额*会议室会商终端*套*****.***摄像机*套****.***高清液晶显示器*套****.***全向麦*套****.***移动推车*套****.** 二、参加谈判报名及领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每日*:**-**:**,**:**-**:**(双休日与节假日除外)。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谈判。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号天元辰广场*楼***室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本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响应;B、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响应单位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为响应单位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响应资格。四、谈判时间、地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谈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始*、谈判地点:苏州市三香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五、采购代理机构:中******地址: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号天元辰广场*楼***室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联系人:孙鹏/徐亮 手机:***********六、采购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阿扣 联系电话:****-********七、请贵单位领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八、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gov.cn),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