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警务指挥室视频会议中央控制单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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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指挥室视频会议中央控制单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公告依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中******受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的委托,就其警务指挥室视频会议中央控制单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内容:*、项目编号:HBZLT-****-HY-****、项目名称:警务指挥室视频会议中央控制单元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为无效投标。*、项目内容:视频会议中央控制单元*、数量:*套*、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年*、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二、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接受一家授权)及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投标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具有类似销售业绩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被委托人在名单中);*、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公示期内无行贿受贿行为查询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领取),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所投业绩证明、(****、****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税务证明、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被委托人在名单中)、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六、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号**楼;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八、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九、开标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汉阳区墨水湖北路***号);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联系人:龚警官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号**楼邮编:******联系人:胡佳康联系电话:***-********十一、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招标人)和湖北中******(******)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联系人:陈俊投诉联系电话:***-********湖北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