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井冈山市发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井冈山市民政局井冈山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采购(井政采字[2016]38号)单一来源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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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采购人的申请,经井冈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井冈山市******受井冈山市民政局的委托,对“井冈山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单一来源。 经采购人确认,现对 ****年**月**日发布的单一来源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变更事项:将招标文件第*页:三、服务商资格要求:*)投标人需独立完成过至少*个县(市、区)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或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土地调查等普查项目,并已通过国家、省质量验收。变更为:投标人需独立完成过至少*个县(市、区)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或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土地调查等普查项目。变更事项:将招标文件第*页:*、竞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开标时展示):*)提供至少*个县(市、区)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或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土地调查等普查项目,并已通过国家、省质量验收。(提供中标合同和验收报告,******公章的复印件)变更为:*)提供至少*个县(市、区)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或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土地调查等普查项目。(提供中标合同,******公章的复印件)。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井冈山市******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