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购置农村垃圾清运车辆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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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农村垃圾清运车辆项目中标公示 ******受襄城县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购置农村垃圾清运车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购置农村垃圾清运车辆项目 项目编号:XZZ-G*******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包含自卸式垃圾运输车、铲车、人力保洁三轮车等的采购、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及后期服务(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襄城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范联江、陈丽娟、梅小娟、崔国平、白慧、高珣、陈江钰。 五、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南****** 中标供应商地址:封丘县潘店镇工业园区 中标金额:*******.**元 第二标段: 中标供应商名称:封丘县****** 中标供应商地址:封丘县潘店镇油坊村西 中标金额:*******.**元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襄城县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襄城县八七路 代理机构: ******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号广汇国贸A****室 本次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监督电话:****-******* 备注: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襄城县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