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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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第*页,共*页 工程名称 集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勘察设计) 招标阶段 设计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本第**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未中标方案补偿”更改为以下内容: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 未中标方案补偿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方案排序在前的第二名补偿*****元人民币,第三名补偿*****元人民币,第四名补偿*****元人民币,第五名*****元人民币。 注:中标人及其余的投标人不予补偿。上述款项的支付需经市财政审核所审核,待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日内,由中标人支付给设计单位。*、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更改为***.**万元(其中含未中标人补偿金**万元),其余内容不变。 (以下空白)注:本工程答疑纪要以书面为准,请各投标单位凭报名发票至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厦门市金星路**-*号三楼)领取书面答疑纪要。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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