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口腔医学中心亮化工程施工比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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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立医院口腔医学中心亮化工程施工(比选编号:JG****-**-****),于****年**月** 日**:**整,在安徽省立医院综合楼中会议室比选,经评审,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 最终报价:叁万叁仟元整(小写:*****元)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的依据。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年 ** 月 ** 日至****年**月 ** 日。 联系人:章剑南; 电 话:****-********; 安******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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