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浏阳市洞阳镇府前路、南阳小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 澄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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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洞阳镇府前路、南阳小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补充说明各投标人:浏阳市洞阳镇府前路、南阳小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于****年**月**日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下述做如下修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修改为: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其他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不作修改。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说明与原公告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说明为准。特此通知!浏阳市洞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