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津蓟(拍)2016-02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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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原天津市蓟县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蓟(拍)****-***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地块相关情况该宗地位于蓟县燕山西大街南侧、长城大道西侧,其四至为:东至渔阳镇西北隅村用地界,南******用地界,西******用地界,北至燕山西大街(以拍卖文件附图为准),现状为半山坡地形。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该宗地土地出让面积*****.*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且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绿地率不小于**%,建筑限高为**米。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该宗地起叫价为*****万元(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他要求:*、规划其他要求详见拍卖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号)执行;*、受让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缴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四年内竣工。三、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蓟县的,按******,并由该公司按《拍卖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年**月**日**:**,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四、获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本次拍卖公告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号)购买拍卖出让文件。五、拍卖时间和地点拍卖会定于****年**月*日**:**在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天津土地交易市场二楼拍卖大厅举行。六、拍卖标的竞买增价幅度本次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八、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九、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蓟县国土资源分局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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