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中心(钢结构部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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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中心(钢结构部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示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中心(钢结构部分)*、招标编号:管招采[****]***号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工期:**日历天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于****年**月**日~ ****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层****会议室*、评标委员会名单:俞杰平、陈汉昌、李根红、朱彩霞、司涛。 五、中标候选人信息: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投标总报价:*******.**元投标质量等级:合格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刘书民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投标总报价:*******.**元投标质量等级:合格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郑瑞领第三中标候选人:河******投标总报价:*******.**元投标质量等级:合格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张志永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联 系 人:司先生招标代理机构:河******联 系 人:聂先生电 话:****-********、***********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号国奥大厦**层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河**********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