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关于公文输出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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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文输出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文输出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编号:PWZC****-***Ag 二、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包含*套公文输出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计划投资约**万元。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内容相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应提供公文输出系统的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度(****、****、****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五、报名信息:*、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楼*、报名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楼。*、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 *** 元(纸质),售后不退。七、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点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 联系人及电话:郭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楼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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