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清远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双公示)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公示(项目编号:GDXCG2016-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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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区域清远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广******清远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一、采购人: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二、采购项目编号:GDXCG****-***三、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双公示)采购项目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五、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内容数量交货期项目性质付款方式清远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建设项目*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政府采购第一期: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第二期:合同余款*%在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清远市在****年建成了清远市“两建”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形成了具有清远特色的“一库两网三平台”,“一库”即“两建”基础库,“两网”即 “信用清远”网和市场监管门户,“三平台”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公共信用管理信息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含商事登记信息平台)。相关系统平稳运行至今,系统中的目录和数据已经涉及很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以下简称“双公示”),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发电〔****〕***号)等文件对“双公示”目录梳理、数据标准规范及专栏公示相关要求,本期项目将在已建成运行的清远市“两建”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基础上进行功能扩展升级,完成“双公示”功能模块开发、外网“双公示”专栏开发、县级“双公示”系统软件开发、数据接口与报送等功能。现需采购清远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项目。*. 清远市“两建”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平台由广东慧******开发,“两建”平台在试运行期间和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均由广东慧******负责技术支持、现场运维及对各使用单位进行培训工作。为避免反复施工和重复建设、保证与现有平台无缝对接、延续性、配套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人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东慧******进行采购。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广东慧*******.地址:东莞市莞城金牛路***号东日大厦八楼八、专家论证意见(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工作单位:/姓名:/职称:/意见:/*.专家*工作单位:/姓名:/职称:/意见:/*.专家*工作单位:/姓名:/职称:/意见:/(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九、本公示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十、联系事项(一)采购人: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号联系人:邓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地址:清远市新城东*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层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三)财政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楼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发布人:佛山市广******发布时间: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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