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嘉善县公安局110证据存储系统扩容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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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日期:****年**月 **日一.采购人名称:嘉善县公安局二.采购项目名称:嘉善县公安局***证据存储系统扩容项目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嘉善县公安局现有***证据存储系统由嘉******承建,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采用联想集中存储硬件设备,运行至今性能稳定。为减少资金重复投入,经评估,现有系统具备扩容功能,由于对现有设备扩容只能采用原厂商的扩容设备及配件,故扩容方式拟采用“在原有存储系统基础上增加同品牌、同型号扩展存储柜(不带控制模块,控制功能由原系统主柜实现)及配套硬盘”的形式实现,将总容量扩展至***TB。嘉******作为在用***证据存储系统的承建及维护方,对***证据存储系统架构也十分了解,在设备集成、硬件维护、软件调试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作为嘉善籍企业,在本地化服务、响应时限方面都有实际优势。为新增设备项目与原有系统更好地配合,本次扩容的硬件必须和原有存储硬件充分兼容,有相同的数据冗余能力和一致的售后支持服务,以满足系统的稳定性要求。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六.申请理由:******技术实力及后期项目维护的便利性、及时性,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证据存储系统建设单位嘉******,承担我局***证据存储系统扩容项目的建设工作。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名单: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俞彬 嘉兴市善通运输(集团)****** 高级工程师 胡德海 杭州****** 工程师 瞿爱军 平湖市公安局 工程师 论证意见 推荐供应商:嘉****** 八. 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名称:嘉******地址:嘉善县魏塘镇亭桥南路***号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或嘉善县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十.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名称:嘉善县公安局联系人:邓海军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大道****号代理机构名称: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陶涌涛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嘉兴市嘉善县环北西路***-***号财政部门:嘉善县财政局联系人:陈荃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嘉兴市嘉善县解放东路***号查看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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