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公开招标]延吉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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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LJY****-CG****.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已由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采购人为 延吉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单位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延吉市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建设规模:约***.*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拆卷、扫描、数据挂接、卷宗重新装订等服务;*) 标段划分:*个;*)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地点:延吉市人民法院;*) 工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将招标文件费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至******的基本帐户中(未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出的招标文件费,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每套***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延吉支行账号:**** **** **** **** ****联系人:禹香春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获取: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到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持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款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联系人:裴贞玉 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截标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截标地点)为:延吉市政务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河南街***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截标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万元的投标******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日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延吉市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天池路****号联系人:公华龙联系电话:***********招标监督机构:延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楼)办公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号联系人:裴贞玉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延吉市人民路****-****号联系人:玄英爱、焦艳联系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