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关于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中医学院和中药学院院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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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北京中医药大学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校党委第**次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中医学院和中药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党管干部;(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二、岗位设置(一)中医学院院长*名(二)中药学院院长*名三、任职条件及资格校内外凡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参加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一)任职条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了解中医药事业发展形势,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门知识。*.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二)任职资格*.具有*年(含)以上工龄。*.截至****年**月**日,不满**周岁(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具有在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经历。特别优秀的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四、工作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报名请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校园网,在“信息公告”栏目内,按要求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在**月**日**时前将《报名登记表》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组织部办公室。(二)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三)面试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四)组织考察综合民主推荐和面试的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五)确定拟任人选、公示及发文任命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通过学校门户网站面向校外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发文任命。五、工作要求*.公开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行为。*.学校纪委开通举报电话、邮箱,并设置意见箱。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严肃处理。六、联系方式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和平街校区行政楼***房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冯书玲电子邮箱:bjucmpzzb@***.com纪委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bzyjw***@***.com信箱:分别设在和平街校区、望京校区、良乡校区和附属医院。和平街校区:学生食堂农行自助银行东侧意见箱望京校区:食堂楼梯侧墙意见箱良乡校区:后勤综合楼一层电梯口东直门医院:病房楼一层意见箱东方医院:职工食堂西门外意见箱第三附属医院:北病房楼一层(原住院处)意见箱本通知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附件:面向校内外公开选拔中医学院和中药学院院长报名登记表中共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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