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县农业局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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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FS)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新昌县农业局的委托,现就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及单位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预算金额(万元)*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项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需求》***万元(三年每年**万元)*、投标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民事责任和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相关机构(研究机构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健全和有效的管理制度,熟悉相关工作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建设,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省级或以上拥有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不包括专门从事土壤污染场地修复的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采用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报名时间:****年 ** 月 **日至****年 ** 月 **日,每天上午*:**—**:**,下午*:**—*:**(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和悦广场*幢*单元***室。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本***元,售后不退。未报名且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①、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②、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 ** 月 ** 日 ** 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农业局会议室(新昌县鼓山中路**号)。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 **时地点:新昌县农业局会议室(新昌县鼓山中路**号)。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采购单位联系人:新昌县农业局 梁先生   电话:****- ******** 传真: ****-********代理机构联系人:新****** 潘先生 吕先生 电话:*********** 传真:****-*********、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cn/new/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cn/采购单位: 新 昌 县 农 业 局 代理机构:新**********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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