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第一批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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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珠海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受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广州******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年第一批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ZH****HW**;采购计划编号:P-********-******)拟进行公开招标,相关公告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年第一批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及数量:采购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及车辆一批用于用于日常城市管理养护工作,总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柒佰柒拾玖万元整(¥*,****,***.**元),其中*)A包组:垃圾处理专用车(¥*,***,***.**元);*)B包组:货物类(垃圾压缩站配套设备)(¥**,***,***.**元)。*.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和调试工作。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暂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如非生产厂家的,须持有所投生产厂家的代理证明或授权书原件,以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供应商须提供近*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如供应商非生产厂家的,则代理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均须提供)(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包组投标,评标顺序依次为A→B;*、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三、采用综合评分法来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在网上发布,请有意向参与投标人密切关注。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管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联系人:郑伟强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广州******联系地址:珠海市翠前北路***号***号二楼之二 邮编:******联系人:侯建辉 联系电话:***********、*******-****、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广州**********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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