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中标公示变更]剑河县南加镇南孟、堡上及周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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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候 选 人 变 更 公 示项目名称剑河县南加镇南孟、堡上及周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 标 人黔东南******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变更说明因我单位在第一次发布中标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于****年**月**日收到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提出放弃中标资格申请函,经我单位核实第一中标人的实际情况,研究决定予以同意贵州******放弃中标资格申请,对原中标候选人进行变更,变更中标候选人结果及排名如下:变更公示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贵州中建******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元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原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及排名如下:原公示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贵州******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贵州中建******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元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因我单位在第一次发布中标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于****年**月**日收到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提出放弃中标资格申请函,经我单位核实第一中标人的实际情况,研究决定予以同意贵州******放弃中标资格申请,原公示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将原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二的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本次变更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对本公示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监督单位:剑河县水务局投诉电话:****-******* 招标人:****年 ** 月 ** 日行政监督机构:****年**月 ** 日代理机构:****年 ** 月 ** 日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 ** 月 ** 日 说明:*、本公示是在第一中标人弃标,顺延第二中标人时使用;*、表中得分和报价按原公示结果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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