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东区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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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受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委托,对中央空调维保项目进行比选(编号:****-**LXFW*******)。具体事宜如下:
*、项目概况:
*)比选内容:安徽妇幼保健院东区中央空调系统中的能源塔热回收型主机及附属维保
*)项目概算:人民币*****元
*)踏勘现场:参选人自行踏勘现场。对现场条件估计不足而发生的费用,参选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向参选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帮助参选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参选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参选人资格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合肥市内进行工商登记的空调维修单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良好的维修业绩及信誉。
*)参选人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
*)具有空调工程安装维修B级资质。
*)业绩要求:****年以后,中央空调维护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万以上;(提供证明材料)
二、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报名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室;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空调工程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参与报名的单位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供审查与存档。采购人只接受报名材料齐全的单位前来报名,并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复核的权力。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参选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若发现参选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后若放弃此次比选,必须在比选截止日期**天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将承担采购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未领购比选文件不得参与比选。
三、比选时间及比选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四、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和代理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安徽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合肥市桐城路益民街**号
联系方式:郑工 ****-********
代理机构:安徽******
详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号安徽国贸大厦***室
联系方式:闫工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