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公示—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青山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勘察(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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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青山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勘察(二次)招标招 标 人贵州新蒲******代理机构北京******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陈简报 价******.**元总 分**.**分第二中标候选人核工业******项目负责人黄庆亮报 价******.**元总 分**.**分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新生代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项目负责人汪要武报 价******.**元总 分**.**分公 示 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