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阿荣旗那吉镇文化社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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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阿荣旗那吉镇文化社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中标公示招标项目编号: ARQ-GC-****-***所属行业: 其他,所属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内容: 阿荣旗那吉镇文化社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中标公示阿荣旗那吉镇文化社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阿荣旗分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阿荣旗那吉镇文化社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ARQ-GC-****-***
招标控制价:*,***,***.**元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建造师):李美英
管理人员:施工员:焦志强,质检员:王庆宇,安全员:宝成,材料员:徐文辉,资料员:刘莹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建造师):张红杰
管理人员:施工员:邵德彬,质检员:李新,安全员:王桂莲,材料员:王国权,资料员:于秀梅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建造师):韩校武
管理人员:施工员:肖峰,质检员:于长永,安全员:杜秀艳,材料员:左淑娟 ,资料员:杲秀云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同时,投标人将上述材料抄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阿荣旗分中心备案。
招 标 单位: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政府
地?址:阿荣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呼伦贝尔市******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绿波康平小区**号楼***号
联系电话:****-***********年** 月**日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投标单位: ·公示时间: ****-**-**公示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呼伦贝尔市******业主单位名称: 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地址: 海拉尔区奋斗办绿波康平小区**号楼A*号***号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