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安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平台网络课程资源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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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安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平台网络课程资源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GN****-**-****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号A座***号(德胜园区)
成交金额:总报价******元(单学时报价:***元;***学时。)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搬迁服务。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锋、吴文明、孟楣、葛宜山、唐治中
采购人名称: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九华山路*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方式:****-********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评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二、书面询问或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三)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四)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询问或质疑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