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公安局警营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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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郑州市公安局委托,就该单位警营文化墙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警营文化墙建设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郑财竞谈-****-**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工程谈判内容为:警营文化墙建设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投标单位须提供类似文化建设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五、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须携带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年**月*日上午*:**-*:**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受地点:郑州市二七路市公安局五楼会议室 七、:谈判会议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张辉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静、路登高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