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海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J-BZCG133-20161026)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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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北海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北海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现邀请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海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编号:J-BZCG***-********。
三、项目内容:编制北海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预算:¥***,***元。
七、谈判供应商资格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有法人资格,具有编制过地市级或以上政府经济或产业发展规划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八、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如用电汇方式购买,请将谈判文件工本费汇入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开户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银行账号:************。办理汇款后请将电汇单(在用途栏或备注栏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汇款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造成谈判文件无法发送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九、谈判保证金:¥*****元 (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转帐、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的谈判保证金)等形式交至: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海分行广东南路支行
户 名: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
************
注: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年**月*日*时**分前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十一、截标时间及地点:于****年**月*日*时**分在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截标,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年**月*日*时**分截标后为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三、业务咨询
(一)采购代理单位: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项目负责人:吴小虎;联系电话及传真:****-*******。
(二)采购单位联系人:刘慧;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海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北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十四、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cn)、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