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关于杉木苗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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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广西南宁******地 址:南宁市科园大道**号*号楼***号邮 编:******法定代表人:石忠明 联系电话:***********你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杉木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BSZC****-J*-***(重)-DC)的质疑函,已于****年**月**日收悉。经核实,现答复如下:质疑事项一:贵公司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采用的评标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其中设定了价格折扣要素及其他折扣要素,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合法权益。事实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即“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之规定,即“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即“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答复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号文第三条规定“三、统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评审方法: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货物为杉木苗,苗木在生长培育过程中,会受到生长环境、种植技术、培育情况及培育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差异,并非为工厂化统一生产的相同标准、相同规格货物,因此评标办法采用“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并根据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情况设定价格折扣要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质疑事项二:你公司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页“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二、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衫木苗一批,采购预算约***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并未在文件中设置确切的上控价,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这点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合法权益。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之规定,即“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答复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的第二条已明确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价,在第三条竞标人资格内容中已明确供应商资格条件;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已经明确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编制内容及要求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之规定。并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已明确了采购预算,竞标人可根据本次采购货物需求自行报价, 如出现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七条规定, 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事项三:你公司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页“B、其他要素折扣”中的第二点:(*) 供苗单位(苗圃)场地及生产能力折扣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对比各竞标文件供苗单位(苗圃)场地及生产能力,集体讨论确定竞标人“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一档:苗木种植基地在百色市辖区外,无固定货源,对临时供货通知和退换货要求反应差;无针对本项目专门配置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不能对大部分货品质量、可追溯性和采购渠道的正规、合法性进行承诺。折扣(*.*—*)%Pb二档:有苗木种植基地且为百色市辖区,对临时供货通知和退换货要求反应一般;针对本项目专门配置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不能对部分货品质量、可追溯性和采购渠道的正规、合法性进行承诺。折扣(*.*—*)%Pb三档:有种植基地且为百色市辖区,货源充足;对临时供货通知和退换货要求反应迅速,针对本项目专门配置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较多,对全部货品质量、可追溯性和采购渠道的正规、合法性进行承诺。折扣(*.*—*)%Pb”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合法权益。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即:“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答复三:本项目的采购货物为杉木苗,苗木在移植转运过程中的运输路程距离、转运次数及时间长短将直接影响到最终苗木移植后的存活率。该条款评审要素中关于种植基地、货源、供货及退换货反应时间的设定完全符合本次采购货物的实际情况,不属于“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情形,并未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感谢你单位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如果你单位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本答复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向监督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公章)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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