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控申接待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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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C-JLZB-****-****.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控申接待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为政府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控申接待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净月经济开发区金城街***号;*.*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在****年年底前完工。*.*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资金,已落实。*.*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近三年(****-****)内具有三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外省入吉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号和吉建管【****】*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窗口处,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证明,近三年内类似业绩、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华春建设******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联系方式招标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与蔚山路交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吉文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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