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湖南省脑科医院老门诊楼维修工程项目修改补充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人:
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老门诊楼维修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一、本项目投标报价计价要求除执行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外,另增加执行《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湘建价{****}***号)号文的规定,招标文件第八章 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格式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本修改补充公告附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条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第(*)项 修改为(*) 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都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投标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注册在本企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投标人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文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商务文件中另附委托合同、受托人(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由受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当与被委托人一致。 二、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本修改补充公告附件,各投标人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自行下载。三、招标控制价修改如下: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玖万捌仟柒佰壹拾柒元陆角玖分(小写¥*******.**元),招标控制价含社会保险费。 本次招标控制价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以下确定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本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修改补充公告和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修改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不变。特此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