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消防器材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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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消防器材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生产制造厂家、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YJZC****-*****二、协议期限:*年三、招标内容:消防器材四、投标方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延吉市内注册的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含经销代理授权书),生产厂家必须在延吉市设有售后服务点。*.所投产品符合国家规范、本行业规范及企业规范的相关规定。*.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五、标书发售时间和地点: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下午**:**-**:**。地点: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市财政局*楼***室)。标书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于****年**月**日上午*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开标室(*)(延吉市河南街***号市政府大院*号楼)。七、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八、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开标室(*)(延吉市河南街***号市政府大院*号楼)。九、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人民币(¥*****.**),于****年**月**日**:**时前必须以转账方式交纳并到帐。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没有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按无效标处理。户 名: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 号:********************开 户 行:******延吉支行十、项目联系人:刘利银联系电话/传真:****-*******十一、财务联系人:康锦端联系电话:****-******* 十二、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延吉市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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