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关于长葛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资格审查提供的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潜在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潜在投标供应商的疑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作如下补充说明:*、 对于****年新注册的企业,投标供应商可提供经营以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该验资报告应为提交供工商行政部门的复印件)。*、 对于****年新注册的企业,投标供应商如果还没正常纳税申报,应当以注册地的税收管理机关出具有关纳税或办理纳税的证明为准。*、 对于****年新注册的企业,投标供应商交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应当以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登记书或收款(交款)证明为准。长葛市城市管理局许昌光大******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