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应急联动中心大楼wifi覆盖系统更新项目的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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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应急联动中心大楼wifi覆盖系统更新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公安局闵行分局行政区域闵行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详见原公告:公告链接地址"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义雯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公安局闵行分局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号***室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应急联动中心大楼wifi覆盖系统更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报价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号),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见附件三)、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转****。 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见附件四); *、报价单位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号)及闵财政库[****]**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响应方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应急联动中心大楼wifi覆盖系统更新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C-CG********)*、预算编号:**-**-z******、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应急联动中心大楼wifi覆盖系统更新*、交付地址:*、交付日期:*、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三、谈判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时间:****-**-**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光中路***号(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会议室*、谈判地点:光中路***号(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供应商应当委派本单位授权代表当面将纸质报价文件提交至代理人员。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要求自带*G/*G上网卡,能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系统)参加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银都路****号 地址: 江苏路***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汤志华 联系人: 许义雯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