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宿松县 洲头乡秀闸-坝滨路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施工 项目定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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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皖H*J-*****号发布日期:****年**月**日一、招标条件*、工程名称:宿松县洲头乡秀闸-坝滨路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施工*、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宿松县洲头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洲头乡*、建设规模:宿松县洲头乡秀闸-坝滨路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全长*.*公里,路基宽为*米,路面宽为*米,总投资约***万元。*、建设工期:***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招标人要求:(*)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工程款的**%;工程决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余下**%(含*%工程质保金)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对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等方面的要求: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不得擅自变更。承包人应对其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工程师等主要管理人员进场后每人每月不少于**天出勤,每缺勤*天处罚****元/天违约金;业主或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业主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定点招标的投标人须是宿松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内 公路工程 类 施工企业,同时应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路基和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开标时间与活动安排*、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 。*、开标活动的组织:(*)本次开标活动由安庆市******主持。(*)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只允许派*名已经备案的人员参与,参与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确认书》。(*)投标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同未参加开标会议,将自动放弃定点招标(抽签)资格。*、中标单位的确定:每个参与的投标人现场先抽取一个序号,再由招标人在投标人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所有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序号,该序号所对应的单位即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当响应的投标人为两家及以上的,由招标人根据以上方式确定中标人;当响应本项目的定点单位仅为一家时,招标人可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当所有定点单位都不响应本次定点招标活动时,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不再邀请定点库内的单位参加。*、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招标人提交整套招投标资料向监管机构备案。五、合同价的确定*、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 元人民币,其中预留金*****.**元人民币;本项目优惠费率为 * %。*、本项目合同价: *******.** 元人民币[(控制价-预留金)×(*-优惠费率)+预留金]。六、注意事项:*、请各投标人对照本公告所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抽签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抽签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含±*%)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因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抽签公告、施工图纸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请各投标人自行核对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如有异议和投诉,请在抽签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将组织复查。如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超过±*%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如误差在±*%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抽签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提供《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确认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科学组织施工;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不得擅自变更。*、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含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按合同价的*%记取,由中标单位支付。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一)招标人:宿松县洲头乡人民政府地 址:宿松县洲头乡联系人:周先生电 话:***********(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地 址:宿松县城东加油站对面四楼联系人: 姜 工 张 工电 话:*********** ***********(招标单位盖章)**** 年 ** 月 ** 日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确认书(格式)致:宿松县洲头乡人民政府 鉴于我司对宿松县洲头乡秀闸-坝滨路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施工项目定点招标的投标,根据《项目定点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对该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确认如下:本投标人已认真对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计价规范涵盖的全部内容、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措施等)熟读和研究,现对此予以确认,并无任何异议。一旦中标,招标人不接受因我司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