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社会公众服务平台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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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受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其采购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协商,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社会公众服务平台项目 采购编号:PWZC****-***Ad 采购内容:为实现检察院“检务公开、检群互动、动态监督、考核评价、辅助决策”五位一体的建设目标,主要完成便民服务平台、智慧办公平台、检务文化平台、安全环境平台、人力资源平台、社会公众服务信息指挥中心六个系统建设。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为***万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条和《政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依据是:*、考虑知识产权保护及项目实施的兼容性和连续性。因卫东区检察院从**********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该院的网站建设、视频会议、信访接待、视频监控等系统,******研发承建,拥有知识产权保护,******,所涉及原有系统的知识产权转让及后续开发的兼容和连续性,将造成更大的财力投入。*、考虑检察院业务的特殊性、涉密性。该项目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而信通公司则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和良好信誉。*、考虑该项目的独创性、针对性。为做好此项目,卫东检察院先后对省内、省外检察系统的类似项目进行了充分考察,没有发现更适合该院的项目设计建设方案,而信通公司为开发此项目已进行了前期研发,通过样品试验比对,信通公司的系统设计及建设方案具有独创性、针对性,在国内领先,更适合卫东检察院业务的发展和运行。*、考虑到服务的便利性和本地化。因该项目内容多样、要求具体,专属性强,属于前沿开发,需要在建设运行中不断进行升级、完善、优化,以便更利于工作的开展应用,而信通公司属于本地技******,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资质,是河南省双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ISO****、*****、*****等质量认证体系,资质完备,技术力量雄厚,社会信誉好,且便于后期的及时维护,方便快捷,节省时间和精力,完全具备承建该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三、协商信息: 协商日期: ****年 **月 * 日 协商地点:凌云商务宾馆*楼会议室(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汇处西北角) 协商小组成员:尹自强、张科峰、耿辉 四、协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 成交价:*******.**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地址:平顶山市矿工路**号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信息楼六楼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 各有关当事人对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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