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苏州市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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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苏州市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的更正公告 编号:SZYC****-G-*** 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营******受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其拟采购的苏州市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采购人: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张荦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苏州市营****** ;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号;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陶元倩; 邮编:****** ; *.招标编号:SZYC****-G-***; *.招标内容:苏州市消防大数据综合业务平台*套,采购预算: ********.**元;其中:硬件部分预算: *******.**元;软件部分预算: *******.**元。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及内容: (*)原:P**:四)详细技术指标要求:所列表格中凡有"资质",均更正为:"产品资质"。 (*)原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凡涉及付款方式的均更正为 :“付款方式为: *. 硬件部分:①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向甲方递交硬件部分总价**%的银行保函。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硬件部分总价的**%的货款(其中**%为定金);②硬件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硬件部分价款的**%;③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异议,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硬件部分价款的**%; *.软件部分:①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同时向甲方递交软件部分总价**%的银行保函,甲方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软件部分合同总价的**%(其中**%为定金);②软件开发完成上线试运行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无质量异议,甲方向乙方支付软件部分合同价的**%;③软件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软件部分合同价的**%;④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如无质量或服务异议,甲方向乙方支付软件部分合同价的**%。 (*)原:评分标准“售后服务”中“(*)人员配备*分:投标单位的项目主要成员拥有数学或统计学本科以上学历,每提供硕士学历一名得*分,本科学历一名得*.*分(需附人员学历证书、相关人员*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完全满足得*分,不满足不得分,无原件不得分)。”更正为“(*)人员配备*分:投标单位的项目主要成员拥有数学或统计学本科以上学历,每提供硕士学历一名得*分,本科学历一名得*.*分(需附人员学历证书、相关人员*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无原件不得分),最高*分。” (*)原:评分标准“企业评价”中“(*)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大数据预测类相关软件著作权,提供得*分,少于或没有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大数据预测类相关软件著作权,提供得*分,少于或没有不得分。” (*)原:评分标准“企业评价”中“(*)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大数据预测类系统开发案例,每提供一份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没有不得分。”更正为:“(*)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大数据预测类系统开发案例,每提供一份得*分,本项最多得*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苏州市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