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灵山县2016年一般村屯绿化苗木(三)采购(GXZC2016-J1-HCQZ-31) 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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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受灵山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灵山县****年一般村屯绿化苗木(三)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年一般村屯绿化苗木(三)采购(编号:GXZC****-J*-HCQZ-**)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平山镇****年一般村屯绿化苗木采购,采购铁冬青**株,黄槐**株、小叶榄仁**株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四、邀请函发出日期:****年**月**日五、谈判日期:****年**月**日谈判地点:广西钦州市新华路***号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刘波(组长)、吴继吉、廖文六、成交人名称: ******成交人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梓华路**号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零壹佰叁拾元整(¥******.**)七、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 灵山县林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 李旺 ****-******* *.采购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 地址: 广西钦州市新华路***号 项目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华春建设******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华春建设******附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