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山县陆屋镇王猛村服务站[GXTZ-ZB-2016第(01124)号]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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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受灵山县陆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灵山县陆屋镇王猛村服务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陆屋镇王猛村服务站[GXTZ-ZB-****第(*****)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简要技术要求: 灵山县陆屋镇王猛村服务站,具体祥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 四、谈判日期:****年**月*日评审地点:钦州市永福东大街**号万锦华府*#楼***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褚之彦、张成昌、黄伦勇五、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地址:灵山县三海双鹤开发区双鹤二路东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叁佰贰拾元玖角壹分(¥:******.**元)。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 灵山县陆屋镇人民政府 地址: 灵山县陆屋镇联系人及电话: 叶扬基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同泽****** 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栋**层项目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同泽******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广西同泽**********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