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河源市人民政府)(市机关大院10栋楼屋顶绿化工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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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品目采购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域河源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河源分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河源分公司)受河源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市机关大院**栋楼屋顶绿化工程项目(招标编号:HYGX**********)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规定,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采购人:河源市人民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市机关大院**栋楼屋顶绿化工程项目*、招标编号:HYGX***********、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万元。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本次招标为对市机关大院**栋楼屋顶绿化工程项目并提出相应的服务方案。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鉴于楼顶绿化工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利性特殊情况等因素,根据《关于市机关大院**栋楼屋顶绿化工程评审的函》(河财投审[****]***号文)批准,同意将市机关大院**栋楼屋顶绿化工程项目采用绿地贴技术产品进行采购。该项目技术已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注册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颁发相关专利证书,现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拟选定由广******为唯一供货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条件。“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名称:广******地址:广州市。五、 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个工作日)六、 联系方式采购人:河源市人民政府地 址:河源市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源分公司)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号锦天大厦**-DE室联系人:徐小姐、张小姐 电话:****-*******八、 其他事项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河源分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