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监狱迁建工程警务技术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设计阶段)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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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
安******受 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委托,就 合肥监狱迁建工程警务技术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设计阶段)项目(采购编号:JG****-**-****) 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年**月*日*时**分,在安*******楼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项目名称合肥监狱迁建工程警务技术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设计阶段)招标编号JG****-**-****招标范围警务技术中心内部:门厅、大小会议室、陈列室、过道、卫生间等公共活动区域的装修设计及施工,装修面积约****㎡。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投标人名称******************设计负责人张传海王增梅彭其友预计中标金额*****元*****元*****元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清溪路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