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安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GXDHGLZB20161024)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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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达华******受兴安县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拟对兴安县****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兴安县****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DHGLZB********建设规模:拦河坝*座,渠道**.**km,田间机耕路**.** km。建设地点:兴安县内(高尚镇、崔家乡)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个标段Ⅰ标段:****年兴安县高尚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量)Ⅰ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元,计划工期:***日历天;Ⅱ标段:****年兴安县高尚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量)Ⅱ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元,计划工期:***日历天;Ⅲ标段:****年兴安县崔家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项目(增量)Ⅲ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元,计划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含**%)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日至****年 ** 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达华******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樱特莱庄园***栋蓝天园**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携带以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者造价师)证件:岗位证、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并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年*月至**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所提供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材料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注:本工程规定具有注册建造师资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份(不含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Ⅰ标段:*****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Ⅱ标段:*****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Ⅲ标段:*****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广西达华******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银行帐号:*********************.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达华******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樱特莱庄园***栋蓝天园**号),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在广西达华******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樱特莱庄园***栋蓝天园**号)开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联系方式招标人: 兴安县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地址:桂林市兴安县代理机构:广西达华******联系人:阳志文 电话/传真:****-*******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樱特莱庄园***栋蓝天园**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