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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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审批编号为:宛财采购***号,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南******,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一、项目编号:NYZJXJ****-***二、项目名称: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三、主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无人机一台(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部分)四、预算金额: **万元 五、询价通知书售价:***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六、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南******二楼报名室(南阳市工业路***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 南******五楼开标厅(南阳市工业路***号,卧龙区国税局北隔墙)。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是经销商或是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报名期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领取询价通知书时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相关网站上发布。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采购人: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南阳市新华东路东端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南******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号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南**********年**月*日